今天早上大约九点多至十点从中山高苗栗头份往新竹路段,一台"万泰公司"的游览车在高速公路上狂飙,还不断任意变换车道+超车,而且下着大雨已经路况很差了,他突然从我右后方超我车,距离近道我赶紧甩了一下车身才避免撞车的悲剧发生,
更令我生气的是我车上再着我刚出生一个多月的宝宝要去看医生!!!!
大车就可以这样任意妄为吗??大车就可以有霸道行驶的权力吗??
大车就可以枉顾人命吗???
我决定公布他的车号,请大家一起抵制这样霸道的驾驶行为!!!!
不要以为我开车龟速才会被超车,我行驶中间车道,车速90100,下着大雨不算龟速吧!!!
恶劣的游览车车号:463-FF
这种人就是欠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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