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前婆婆来要钱

因为男方外遇离婚

三个小孩的监护权在男方身上

其间风风雨雨也过了三年

但我都还是有权利探视带出我的三个小孩

甚至于我会固定日期到他们家关心小孩课业

小孩吃的用的,真的是小钱

看医生配眼镜更不觉得值得计较

学杂餐费领有儿少中低收入户单亲补助

前婆婆给我很大的自由空间

大家看似都是为了小孩

就在此时

男方已经2-3个月无收入

男方妈妈开口要我一个月看要给她多少(养小孩)

不然她有她们"祖孙"的打算(意思就是会让我见不到小孩)

我完全没有回应她

之后打给前夫,他告诉我,他妈妈不止对我这样说

也对他说了要带小孩走让他找不到

当初带不走小孩,因为我没能力

现在针对小孩的部份 所做所为 我也不在乎

但她今天跟我讨的是:她无法在扛生计房租水电

我如果要付妳这些现金

我不如把小孩争取回到我自己身边

不用看人脸色,小孩也不是隔代教养

不用哪天男人又交新女友,我一样要过着久久才见小孩一面的日期

我是不是应该要狠心?

让她有本事就带着小孩走

我可以诉请法官帮我找人?

给她现金,一个月要给多少填他们的无底洞?

人在山穷尽时,真的很低下难堪

最后编辑于:2022/12/15作者: 代孕知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