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银行通知我们的房屋贷款
因人员疏失所以这几年来一直低估了房贷利率
接着就收到挂号通知单内容有当初的契约书
载明房贷利率的计算公式
大概就是前2年是优惠利率
第三年开始便依照定存利率+约1%的利率计算
附上正确与错误利率计算后利息的差额大约有几万元
请我们收到书面通知后与银行人员联络
得知这件事时觉得很扯
那么大间的银行竟会犯这种错误???
目前我们的房贷利率真的是很低所以算错利率这件事应该是真的
只是若要补缴几万元的利息给银行的话
会很心疼
所以想请教各位聪明睿智的妈妈们
这笔利息我应该就乖乖还给银行吗?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