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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迫离婚

老公有小三,后承认写了切结书,之后离家出走住我婆家,也没拿生活费给我和小孩,房子现金车子等在我名下,黄金在他那边,所以老公要离婚釐清房子现金的归属(后来车子他开走我没争取),我不离!

后来与婆家的人回家讲了我一个小时,十多年对他精神虐待,白的被他讲成黑的,我为求他回家怕惹他生气,委曲求全:告诉他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谢谢你,我愿意改愿意调整(我好怕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从头到尾告诉他:你回家啦!

但是他坚决离婚,后来发现他和我婆每次都录音!

我为了小孩不想离婚,此周去我婆家拿个母亲节红包给他,婆请我和小孩留下吃饭,小孩说我婆家装了十只监看器和十台录音器,我相信我小孩不会说谎,小孩也说,我老公回家也对他录音:问到:你要跟爸爸或妈妈?或妈妈兇不兇等?我小孩都站在我的立场为我说话!

我手上有切结书,小三头髮,和通联记录,"从来没想过对他怎样",但是他在公家单位好像一直心不安宁,急想要单身,今天才知道也对小孩录音,害得小孩不敢和他说话,我很生气,对我录音也就算了(要以精神虐待规避他恶意离弃离家出走等罪_我先生是公务员做策略谋略的)我开始有想和他分的念头,我如何争取财产和小孩的监护权?是否要带小孩看心理医生(目前我没工作,因为先生造成小孩如此,以后在法律上是否比较有利争取小孩吗?)?真的很心疼小孩

先生会在小孩面前说我的不是(可能要小孩认同而录音),我不想让幼稚园小孩捲入大人世界,只告诉小孩,他是你爸爸,你要永远爱他!

最后编辑于:2024/06/26作者: 代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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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孩他们要不要呢? 看来他人品很差 请蒐证证明你比较适合带小孩 然后教养费计算到成年 由你们的共同财产扣除 不足由他补齐 你不用给他

  • 和律师讨论吧

  • 你要赶快去找工作, 如果你是法官, 你会把孩子判给没有工作的妈妈吗? 有工作, 是争取孩子的最基本要件而已

  • 茵茵+1 除非妳老公有很明确而且严重的虐儿事实 否则 站在以孩子的利益为优先考量来看=>我觉得妳不可能抢赢他

  • 妳又没重大过失 妳老公没办法跟妳离婚的吧 做错事的是他 妳去诉请离婚还有用一点 只是 现在他不给生活费 妳要怎么生活 若他长期不给 妳要这样的婚姻吗?

  • 目前手上生活费有几百万,其实有想去工作,可是小孩上幼稚园,四点下课没人带,又想到若我去工作,以后不是要和先生平分?倘若有提出告诉,再找工作来的及吗?

  • 我先生是公务员做策略谋略的 ---------------------------------------- 光这一点胜算对你应该有利!!只要你没犯啥问题!! 快找律师尽速处理!! 文中看来对方很急对方知道你比较有利才录音 不要拖太久现在你胜算大很多 快找律师!!不论告不告先保护自己 老公很坏喔!!婆婆之后应该也不会过多好!! 两人狼狈为奸挺小三 我那个亲戚是公务员(不算一般的他层级有些高) 一但被爆出有小三他就要丢掉工作和退休金(多年努力都白费) 要不是大老婆不愿离婚不想便宜小三也没退休金之后留给自己小孩 他早就完蛋了! 他应该现在很怕你爆出来吧!!公务层级高低不知会有影响否?! 因为有些需要道德规範的不容有姦情 去跟律师讨论争取对你有利的牠们都那样做了 你就不用客气了 先保护自己和孩子 总有一天,他会后悔的包含那个婆婆下场也没多好 小孩们后来都不认那个父亲了!!婆婆也出事情不在世了!!(小三害的) ps正牌老婆有工作先生还是有拿钱回家供小孩念书 只是先生跟小三和婆婆住正牌老婆跟三个孩子住 你衡量自己状况(他们并没用到录音这样激烈手段) (原作者于 2012-05-11 02:56:51 重新编辑过)

  • 很多人观念以为离婚一定有一方有重大过错才能离的成其实则不然因个性不合(原因多种)或双方分居达一定年限都可以诉请离婚以版妈之状况版爸似乎一心离定版妈最好洽询律师做最好的处理方式 有免费谘询律师 (原作者于 2012-05-11 07:11:36 重新编辑过)

  • 妳现在要做的是,请网友们介绍好的离婚律师给妳

  • 最近有法律修改分居几年没记错是2年可答离婚要件妈妈若留不住老公就要想办法留住房子和儿子找妇女协会有法律专家来打加油

  • 版妈, 我记得不动产在离婚时是夫妻平分, 但持有人在婚姻关係内是有处分权的 父母每年又有几百万的额度可以免税赠与小孩 看有没有妈妈比较懂, 能上来教教版妈如何处理, 让妳先生分不到 唉呀我心眼好坏

  • sue

    你要不要查一下,也许小三怀孕了?所以男人急了?(急到不择手段,卑鄙无耻)

  • 如果男方越是逼越是急 你就要一直拖下去 越拖对妳越有利 不要想太多 也不要想他的事情 就是先淡定 等看看后续 有可能对方已经怀孕了 就等着让她成为现行的通姦罪犯吧

  • 我之前是连哭都哭不出来, 不管他对我如何 我是个传统女性 还是爱着他 我真的用爱在包容他 有时很心寒到连哭都哭不出来 也有人说可能小三怀孕(她也是公务员,也有先生) 我也没想过要找她 怕她告诉我先生 我被害得更惨 只是不明白为什么用这样手段对付我和无辜的孩子 可能怕我用切结书对付他 而我真的没想过 我也是写mail默默关心他_他都没回信 后来才知道可能我的mail都可以当作呈堂证供 他回家拿东西出去,都说我叫他回家都是有目的,把他当摇钱树 他也说:有小三除非捉姦在床,不然无法对他怎样 也不影响升官 他的每句话深深刺伤我的心 但是我可以不计较, 小孩哭着想爸爸,他说是妈妈教的 我怎么做都不对 有时我们母子俩抱着一起哭(小孩他都没照顾,会判他吗?) 目前照顾好我和小孩,就像楼上说的要淡化,我们要坚强不能被击倒! 甚么都不动,静静等待他回家 有个教授给我名片,叫我找某立委 我想可能会加速离婚而已吧!所以我没去找! 他若良心被狗啃了,告我! 我才去找律师吧 有妈妈,可以建议婚姻方面的好律师吗(台北)? 感谢再感谢! (原作者于 2012-05-11 15:18:19 重新编辑过)

  • 妈妈,看样子妳也不是省油的灯,还能把先生及婆婆逼到每次都录音录影存证,有妳的,继续坚持。 我相信妳已经开始找律师了,也相信律师会告诉妳共有监护权的机率很大。妳想要独有监护权,我是觉得不可能,依照妈妈手上的条件,除非能证明妳能提供小孩更优渥的环境。台湾法律还是相信金钱能带给孩子好生活的那一套,所以若妳没办法证明自己又能赚又能养孩子,只怕在台湾就是弱势,因为妳先生及婆婆也不是省油的灯哪。 但妳先生弱点就是怕妳拖,这妳已经充分运用了,虽然不太了解妳们之间过程,但婚姻当中有小三不见得是绝对错误,妈妈妳若只想利用这点让孩子监护权归妳,言之过早。建议还是慢慢蒐证,慢慢等先生婆婆小三自己犯错,妳收尾。若连妳也急,就输啦。

  • 我没有蒐证,有小三头髮是回娘家后一回家进门就发现,厕所和房间有头髮(不是我的),而后先生主动承认并主动写下切结书的! 可是没想到还在连络,我没智慧处理,又搓破他才面子挂不住离家不回来! 我没找律师,是在某个场合某知名法律教授演讲,私下请教他,他给我个方向请我找立委,而我取消这个念头! 我也没录音,想就搁着吧!若谈看看他说甚么条件,考虑看看! 我想婆和我先生积极录音,因为我手上有证据,他们没有,所以要蒐集我证据,才能平起平坐谈条件吧!我觉得上帝都有在看,所以我对他真的没採取任何行动! 请教楼上妈妈,您说慢慢蒐证,是要搜甚么证? (原作者于 2012-05-12 14:04:44 重新编辑过)

  • 其实我觉得 小孩判给版妈机率很大 先生有外遇 小三头髮切结书通联记录 这是最佳事证 但要提醒你 知道外遇6个月内没提告诉就失效喔(法院会推定你默许) 婆婆跟先生也是怕这点怕失掉孙子跟钱 才想尽办法录音蒐集对你不利的证据先发制人 他都不回家了 还能录到你什么吗?(笑) 这反而对你有利 版妈你冷静再冷静就是! 用外遇诉请离婚 争取监护权跟赡养费 但要争取监护权 这还不够! 法院判监护权会以小孩年纪 意愿 双方经济 娘家后援 照顾时间 评估 所以 你要以这些面向举证你有能力并且照顾得好 先拿张纸出来 把自己有以上的都写下来 如果闹上法院 打官司就一定要赢 那事证就要充足 不然闹上法院最后输了 小孩跟家庭都没有很难过的! 还有小孩都你再照顾 以及他对小孩录音造成心理压力 这些都可以举证 一个人外遇想离婚连小孩身心都不顾了 你是法官会判给他吗? 加油喔! 对这种无情的男人 你一定要冷静以对 蒐集对他不利的证据 (原作者于 2012-05-14 10:37:52 重新编辑过)

  • 的确,版妈一定要记住民事官司的时效性的问题 自知道第三者,不能超过6个月要提告! 版妈还是尽快找专业人士咨询吧 这样的丈夫,不值得留恋

  • 我很想知道鼓励版妈要搜证的妈妈们是实际有过经验,还是看小说看电视剧 没有性行为事证物证都不算通姦!我曾经半夜请管区到家里,直接开我前夫房门,和前女房客两人衣衫不整(只着内衣裤)拥在一起睡觉,辩称只是一起看线上电影不小心睡着了,现场没有卫生纸保险套等物证,管区也只能教我下次等确认性行为快完成时再通知来搜证 一般的录音切结书也只有闹到法庭上"佐证用",而7岁以下孩子的监护权跟孩子意愿无关,依法官及探视的社工来依照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后援(EX娘家婆家愿意提供哪方照顾资源)做判决,除非孩子满7岁了,才会酌参孩子意愿(也只是酌参喔!) 不知道版妈坚持保留这段婚姻的理由是什么,你爱他,他既不爱妳了,何不放开手让彼此各自寻找下一个对的人?!如果为了好的离婚条件,现在急着要离婚的是对方,筹码的确在你手上,找个律师好好跟对方谈离婚条件吧!

  • 不知道版妈坚持保留这段婚姻的理由是什么,你爱他,他既不爱妳了,何不放开手让彼此各自寻找下一个对的人?!如果为了好的离婚条件,现在急着要离婚的是对方,筹码的确在你手上,找个律师好好跟对方谈离婚条件吧! +1000000

  • 我正想提18楼妈妈说的 知道有小三后的期限有限 超过的话 法院会认为你是默认、同意的 所以版妈您也要积极一点保护自己及争取小孩 加油!

  • 版妈:虽然妳手上所握有的证据不足够告你先生跟小三通姦,但却足够提告女方妨害家庭,妳文中提及,妳要小孩的监护权,妳除了要有一份足够负担妳及孩子生活一切生活支出的工作之外,一个可以帮妳打赢官司的好律师之外,妳必须明确的收集到妳丈夫及婆家对妳孩子,所说及所做的一切事情的证据,妳可以询问律师,关于妳丈夫及婆婆对孩子所说甚至所做的行为(录音录影,问些不是事实的话)这些能不能作为证据的一部份! 切结书,小三头髮,和通联记录

  • 给楼上: 「虽然妳手上所握有的证据不足够告你先生跟小三通姦,但却足够提告女方妨害家庭」 -------------------------------------------- 妨害家庭不等于通姦?? 刑法第 一七 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 239 条 有配偶而与人通姦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 楼上妈妈:除非我律师阿姨说错,妨害家庭跟通姦是2种不同的通姦是指有发生关係的实质证明,妨害家庭就跟版妈现在的状况是一样的! 如果今天版妈拿手上的那些(切结书,和通联记录)去问律师,律师也是会说通姦不构成,最多只能提告妨害家庭! 我不知道楼上妈妈是否看过一则新闻,丈夫跟一个女子因盖棉被纯聊天,虽全身衣衫不整,但其妻提告通姦罪,最后因现场找无确切证据可以证明,2人有发生性关係,所以那名妻子提告的通姦罪不成立!? 这种除了看证据的多寡与薄弱之外,还有来自于法官的自由心证! (原作者于 2012-05-15 18:08:07 重新编辑过) (原作者于 2012-05-15 18:09:56 重新编辑过)

  • 所有刑法第17章所规定的罪 都属于「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通姦是其中一种 如果盖棉被纯聊天告不成通姦 那告的成「重婚」、「诈术缔婚」、「和诱」、「移送被诱人出国」 、「收受藏匿被诱人或使之隐蔽」吗?? 去谘询真正的律师吧 最恐怖的 不是不懂 是以为自己懂

  • 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只会说条文那还是死的 这么说不针对谁只是在说我所知道的 没记错的话,有位赵律师我阿姨及几位在律师事务所的朋友跟我说过 "通姦罪"是"妨害家庭"的终极版本 当然对于别人给我的指教 我很多谢 只是有时候只会说条文 引用条文是没有用的 证据跟活用条文律法才是有用的 因为最后还是看律师是怎么跟当事者说,给当事者建议及协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