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懂法律的人
目前住的房子因为是用公公生前留下的钱的买的,所以没有房贷,虽然不是用先生自己的努力打拚,不是用他的钱买的,但毕竟在他名下,说话比较大声只有我们夫妻和小孩住,如果房子过户在我名下,若离婚,他可以举证把房子要回去吗?若离婚,他至少还有份稳定的工作,我连个安身立命的地方都很难又不知我是否想得太天真,这样真能有实质的保障吗?谢谢!
想请问懂法律的人
目前住的房子因为是用公公生前留下的钱的买的,所以没有房贷,虽然不是用先生自己的努力打拚,不是用他的钱买的,但毕竟在他名下,说话比较大声只有我们夫妻和小孩住,如果房子过户在我名下,若离婚,他可以举证把房子要回去吗?若离婚,他至少还有份稳定的工作,我连个安身立命的地方都很难又不知我是否想得太天真,这样真能有实质的保障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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